为规范汇价查询工作,便利办案部门获取作为电子诉讼证据的汇率中间价数据文件,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(以下简称交易中心)对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数据(目前公布24个币种的汇价数据,详见网站基准-人民币汇率中间价)提供带电子签名的数据文件服务。
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查询起始日期不早于2006年1月4日,各币种查询时间段如下:
币种 |
查询时间 |
美元、欧元、日元、港币 |
2006年1月4日至今 |
英镑 |
2006年8月1日至今 |
马来西亚林吉特 |
2010年8月19日至今 |
俄罗斯卢布 |
2010年11月22日至今 |
澳大利亚元、加拿大元 |
2011年11月28日至今 |
新西兰元 |
2014年3月19日至今 |
新加坡元 |
2014年10月28日至今 |
瑞士法郎 |
2015年11月10日至今 |
南非兰特 |
2016年6月20日至今 |
韩元 |
2016年6月27日至今 |
阿联酋迪拉姆、沙特里亚尔 |
2016年9月26日至今 |
匈牙利福林、波兰兹罗提、丹麦克朗、瑞典克朗、挪威克朗、土耳其里拉、墨西哥比索 |
2016年12月12日至今 |
泰铢 |
2018年2月5日至今 |
服务对象:公检法等办案部门
服务内容:带电子签名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数据文件
1. 申请流程:
(1)申请人将《汇价查询申请表》、介绍信扫描件和申请人工作证正反面扫描件(需提供两位申请人的工作证扫描件)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chinamoney@chinamoney.com.cn。
(2)交易中心受理人员收到邮件后,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申请的核验、并进行留档。
(3)交易中心受理人员完成申请核验后,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加盖经CA认证电子签名后的数据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申请人。
2. 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4009787878转4“网站及信息服务”
邮箱:chinamoney@chinamoney.com.cn